于玉、鲍峰已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

于玉、鲍峰已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

龙宫府 2025-02-05 行业报 9 次浏览 0个评论
近日,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网“领导介绍”栏目更新信息显示,于玉、鲍峰已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、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。公开资料显示,于玉,女,汉族,1969年9月生,研究生学历,法学博士学位,中共党员。于玉系山东大学法学院1987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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